废旧灭火器处置公告(二次)
经焦作市财政局审批同意,我校有一批废旧灭火器需要处置,要求具有消防部门认定的灭火器经营回收资质的专业公司或厂家回收。
欢迎具备条件的厂家或专业公司来校现场(南校区南门岗二楼)查看,以竞价的方式回收。
联系电话:保卫处姜老师 15938176826 国资处吴老师15838934833
现场处置时间:2019年7月5日上午10:00
要求:参加竞价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焦作大学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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