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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

2011年06月24日 08:57  点击:[]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

校内外各房屋租赁单位、个人:

根据《焦作大学土地房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凡是在我校南、北校区校园内外,租用学校房屋和场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需与我校重新签订房屋租用合同。现要求各租赁单位、个人于6月27日----29日到焦作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资处或在国资处网上下载填写《焦作大学房屋(场地)租赁审批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地址:焦作大学南校区三号教学楼一楼东头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焦作大学营业用房租赁审批表[附件:/uploadfile/gzc/uploadfile/201106/20110629085717780.doc]

联系人:吴杉 电话:2989170

焦作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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