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开展国有资产及招投标管理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集中整治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焦作大学国有资产及招投标管理整治实施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及招投标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资产处置及集中采购程序未按规定进行;
(二)分散采购工作流程不规范;
(三)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
(四)未按规定擅自出租出借;
(五)在出租出借过程中借机谋取私利;
(六)存在账物不一致。
二、工作要求:
(一)围绕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国有资产及招投标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并于7月5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国资处。
(二)7月-9月的每月1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
(三)根据整治内容,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国资处。电子版发送至jzdxgzc@163.com。
联系人:杜敬文 联系电话:1520371760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21日